一、意見說明
為貫徹落實《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國發〔2016〕51 號)、《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國辦發〔2017〕39 號)以及《四川省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川辦發〔2017〕89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快推動四川省域內基于電子政務外網的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盡快統籌建成我省標準統一、上下聯通的省市兩級完整信息交換共享平臺,有效指導我省下屬各市州開展市州本級平臺的建設工作,同時為市州平臺建設提供有效參照依據,特制定本建設指導意見。
二、基本要求
各市州應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需求主導,高效******”、“統一設施,資源享”、“強化監督,保障安全”等原則,綜合運用云計算、大數據、信息集成、統一管控等技術,充分依托電子政務外網和電子政務云平臺等已有基礎設施,搭建市州本級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技術體系、標準規范體系,并實現與省級平臺的充分互聯互通。
各市州平臺需縱向實現與省級共享平臺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橫向完成與市州本級部門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市州平臺在建設過程中,需充分考慮未來對本級五大基礎信息庫(包括人口、法人、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社會信用和電子證照)共享資源、主題庫(包括健康保障、社會保障、******監管、信用體系等由多部門共建形成的主題信息資源)共享資源、市州級部門政務信息共享資源等多維度政務信息資源的平臺接入支撐。市州平臺應具備支撐庫表、接口、文件這三種交換模式的能力。
三、體系架構
共享平臺依托電子政務外網建設,是開展非涉密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的樞紐。四川省共享平臺體系由四川省級共享平臺、市州級共享平臺等多級平臺組成,市州共享平臺可根據本市州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建設及應用模式,原則上縣級及以下不再單獨建設共享平臺。已建和待建的四川信息資源基礎庫以及信用信息平臺、投資審批平臺等已建設的主題類應用,應逐步接入四川省級共享平臺,實現主題信息共享。未來四川省內新建跨部門、跨地域、跨系統的業務協同應用,應直接通過四川共享平臺開展信息共享,實現業務協同。市州級共享平臺橫向對接所轄區域政務部門、基礎信息資源庫、主題信息資源庫及其他社會信息庫,縱向多級連通,形成橫向聯動、縱向貫通的四川全省數據共享交換體系。部門參與信息共享的應用系統,應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合適的方式接入共享平臺,實現與其他外部系統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市州級部門、市州級交換節點、市州級基礎庫、市州級主題庫等利用四川省級共享平臺進行本級政務信息資源的跨區域和跨層級的數據交換。
四、功能框架
市州共享平臺(政務外網)定位為目錄中心、資源中心、交換中心、統一管理中心。目錄中心匯聚本市州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支撐基于資源目錄的共享交換工作。資源中心實現歸集到市州共享平臺的政務信息資源的加工、處理與集中管理。交換中心提供集中的共享交換服務,支持庫表、文件、服務接口三種數據共享交換方式。統一管理中心對市州內所有平臺內交換資源進行統一監控和調度。平臺核心框架為“五橫兩縱”的體系架構,具體如下圖所示,兩縱分別是:“政策法規與標準規范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五橫分別是:“基礎設施層”、“數據資源層”、“業務層”、“管控層”、“門戶層”。市州平臺建設******內容應包括:標準規范、資源門戶、數據交換系統、目錄系統、統一管理系統、安全保障、基礎設施等子系統。
五、信息共享
市州平臺信息共享應由資源提供方、資源需求方、市州級共享平臺三類要素組成。資源提供方整理可共享的資源,進行目錄編制,報送到市州共享平臺。資源提供方對有條件共享的資源申請進行審核,并完成資源發布。資源需求方通過市州共享平臺對需要的資源進行申請,根據申請結果,完成資源獲取。市州共享平臺進行信息資源目錄匯總管理,提供庫表與文件交換、服務接口調用等數據共享交換方式,并實現交換全過程的統一管理監控。
六、外部關系
各市州平臺橫向連接本級各業務部門,縱向往下匯聚連接本市州下屬各區縣行政部門,縱向往上連接四川省級平臺、進而再通過省級平臺連接國家平臺,從而形成‘市、省、國’三級聯動的全域信息資源共享平臺。
七、接入省級共享平臺
各市州平臺在建設過程中需實現與四川省級平臺的兩級平臺間級聯,需級聯內容包括:目錄信息和交換系統。目錄信息和交換系統都應通過級聯對接技術與四川省級平臺實現雙向互聯互通,從而實現省市兩級平臺之間的目錄通和數據通。